首页 男生 游戏竞技 叫你做游戏,里面全是怪谈?

第30章 萍水相逢

  “……”

  陆恒现在很想来两罐可乐冷静一下。

  妈的,忍不了了!!

  他一把掏出裤兜里的黑色硬盘,狠狠的把它砸向百眼罗汉。

  黑色硬盘在空中翻滚,拉出道模糊黑影,坠落,在地面磕磕碰碰地转了几下,最后稳稳地立在了马路中。

  一看距离,还没到三米远。

  “……”

  陆恒方才大梦初醒,现在还在虚脱,没力气把这黑砖头扔那么远。

  “跟踪、精神控制、非人道实验、物化人类,极乐游戏公司真是无恶不作!!”

  “……说好的,说好的巧合呢……”

  “你们,分明就有控制怪谈的方法……”

  陆恒泄了气,像焉搭搭的小狗一样坐在马路上,望着天,缓了一会,最终还是灰溜溜地去把黑色硬盘捡了回来。

  摩挲着黑色硬盘层层分明的纹路,陆恒看着手上这堆黑色校服沉默不语。

  他和夕不过萍水相逢。

  从相识到相别的时间,按现实时间来算半天不到。

  真要说有什么独特的感情,那倒没有。

  哪怕在最后知道了对方的背景,陆恒也很难正儿八经的为她流泪。

  但这种难受的心情,到底是什么呢?

  是她用生命给予了自己生命中最为关键的支持?还是担心极乐游戏公司之后还会做这种人伦败坏的事情?又或者……担心自己配不上这种付出。

  陆恒不知道。

  他只知道假如以前他半只脚还能退回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,像个大傻帽一样每天做做游戏喝可乐,然后站在窗边独自惆怅。

  现在,他不能了。

  把校服折叠好挂在手臂上,用手支撑起身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,陆恒转身,看向连绵不绝像山一般的罗汉佛像。

  它们真是充满了不可道尽的威严,夜幕再普通不过了,它们伫立在这,却好像在守护世界的尽头,阻挡一切外来的或想要逃出去的。

  正中间那尊百眼罗汉佛像,从一开始的微睁半只眼,到后来睁了几十只眼,到现在只剩下九只眼。

  这九只眼恰好在百眼罗汉佛像的面部构成圆环,每一个都发散出径直的金光,贯通这看不见尽头的马路,金光中,连漂浮的尘埃也不允许显现。

  陆恒就在这九道金光正中央,金光越过他的双耳、肩膀、手臂,恰好与他擦身而过——直到刚刚还是这样。

  现在,百眼罗汉佛像中的九只眼不知为何开始缓慢移动,慢慢将视线集中在陆恒胸口…再往上挪,划过陆恒的锁骨、喉结、胡须,九柱金光齐聚,最终停留在陆恒鼻梁的位置。

  陆恒若有所思,略微昂起下巴看向百眼罗汉,与它直视。

  百眼罗汉头顶九枚梅花印记,五官庄严肃穆,浑圆上身赤裸,袈裟从腰檐往下披落,通体青石材质,雨和风沙在它身上留下数不清痕迹。

  仅看这一眼,陆恒好像能望到百年前…五百年前……不,更久……

  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,觉得这佛像好像已经存在近千年了。

  再度抬首。

  九道金光略微偏移,在此时恰好落在了陆恒眉心的位置。

  这一瞬间,陆恒觉得自己脑子发痒,骚动,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长出来了。

  不到一会这瘙痒感开始传来钻心的痛,痛感相当于用电钻对着脑花一刻不停,咕噜咕噜地搅动。

  再过几秒,陆恒直接摔倒在地,双手甚至没有能力环抱住自己的大脑。

  他侧倒在地,瞪眼抽搐,面色红涨,口吐白沫。

  ……

  这样的痛苦持续了很久。

  不知不觉,陆恒看见朝霞从天边升起,火烧红云拨开青澄夜幕,一轮红日缓缓带来光与晨风。

  很美,真的很美。

  如果不强制观看就更美了。

  陆恒头部被固定在这个方向已经三个小时了,这三个小时间,他切实体会到了同为帕金森患者和渐冻症患者的痛苦,哦,还有脑瘤。

  如果不是倒下前把夕的校服往身上一拉,运气好起到了一个保暖的作用,陆恒觉得自己这会得冷死了。

  这期间他打了好几十个喷嚏,边抖边喷,越喷越抖,额头的温度不知道能不能煎鸡蛋。

  但他没死。

  夕阳在升起。

  陆恒也察觉到自己的身子慢慢好了些。

  待到夕阳完全升起,陆恒终于能活动了。

  生物电通过神经从大脑运输到手部,他艰难的控制手指,手掌,手臂,撑起自己半边身子,调转姿势,坐了起来。

  偶然间一眨眼。

  他察觉到自己脑子里切实的多出来什么东西。

  「空旷感」

  他觉得自己闭上眼时所能感受到的世界变大了,如果把这模糊的感觉具体些,那应该大了九倍。

  在脑海里,他不用扭脖子都能看到天上地下三百六十度空旷而又漆黑的…意识?

  “或许以后不用担心猪脑过载了?”

  陆恒知道这是那九道金光带来的变化,应该会对他有真正的帮助,可现在陆恒无意探索。

  太困了,他要回家睡觉。

  ……

  陆恒看向自己所在的地方。

  一条三米宽的马路贯穿这田野,一边蒿草丛生,小野菊亭亭玉立。一边是明亮的映出澄净蓝天的水田,成片成片稻禾随风摆动,麦浪的风拂到鼻尖。

  手上黏糊糊的。

  陆恒凑近闻了闻,差点吐出来。

  是牛粪!

  他默默地用指腹与水泥马路摩擦,又采撷几朵四叶草抹了抹。

  “不是,这是哪啊?”

  陆恒懵了,看样子他是在某座农村旁。往水田里看去,勤劳的农民伯伯已经躬腰处理农活。

  聒噪的声音从后方传来。

  一辆漆了大红色的农用拖拉机滚动着粗大轮胎,慢慢悠悠地驶来。

  “小伙子,好雅兴啊!”

  叼着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长烟斗,老人脸上皱纹随着嘴角扯动而扯动,香料灼灼燃烧,缭绕白雾从烟斗头里吐出,老人表情很是惬意。

  ……

  “来这里取材?哎,那你真是来对地方了,我们这罗汉村可是历史悠久,可惜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,来来,上车,我载你去听我儿讲讲,他可是村里的老师。”

  “别,大爷。我得赶回去了,事多的很呢。”

  “哎哟!你先上车,我载你去最近的公交车站。”

  陆恒遂上车,拘谨地挤在老人身边。

  听他那老黄牙喷出一口烟一口野菜味,陆恒愣是听了老人讲自己幺儿趣事,从小时候讲到娶媳妇,滔滔不绝,眉宇间满是骄傲。

  以时速十公里的速度,一小时后,他终于抵达了罗汉村公交站点。

  看着老人坐着拖拉机慢悠悠往田间开去,陆恒夹着夕的校服,疲惫地靠在车站边。

  耳边传来嬉笑声。

  一名十七岁左右的女孩牵着一群六七岁的小孩,踩着满是泥点的胶鞋,提着装着农具的水桶,欢笑着走过绿瓦白墙。

  陆恒并未在意。

  公交车来了,他上车,看见司机很正常,乘客很正常,车也很正常,松了口气。

  坐在最后排靠窗,陆恒将头靠在玻璃上,眼皮一跳一跳。

  恍然间,他看见那名十七岁的女孩站在田野间向他望来,那眼神中留有眷恋、不舍、或也有重逢的喜悦。

  但陆恒没多想,因为公交车开远了。

目录
设置
手机
书架
书页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