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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记忆 上

梁迟忆录 肖木吗 5080 2024-11-13 08:44

  我自己生着闷起,觉得又傻又蠢,那只金孔雀,五百年前与我吵过一次架,后来回了天上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
  咚咚咚。

  除了周娴,没人会这么客气敲我的门。

  周娴吃了白烟珠,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,索性先搁着,等过个几十年,总有机会说出口。

  “老板,我在门口捡到了一片羽毛,是那个怪女人留下的吗?”周娴把那片金色的羽毛递到了我面前。

  “女人?什么女人?”我接过羽毛,不用辨别,一看就知道是那只臭龙鸟的。

  周娴的表情很奇怪,看着我欲言又止。

  我自认刚刚想起了许多事,也没把几天前狼妖作祟的事忘掉。

  但我前思后想,的确不曾见过什么女人。

  莫不是周娴把染了银发的秦牧当成是女子?

  噗,我没忍住,低声笑开。

  为了不让周娴那么尴尬,我试图用极其委婉的方式告诉她秦牧是个男人,“你才来不久,很多事慢慢就知道了。”

  秦牧三五两日的往这跑,两人始终有相熟的一天。

  周娴没再多说什么,只是指着我手里的羽毛:“那这羽毛......”

  “放我这儿吧,拿来做个书签倒是不错。”

  这日,秋风凉爽,我坐在三楼外面的阳台上,一壶热茶,一本极厚的古卷,卷文黑底,金边描绘,我从西天佛那借来,看了许久也没看完。

  药神上回被秦牧请来替我看病,在我房间见到古卷时眼里发光,走时特问我何时能看完,看完后借他一看。

  我看得很慢,古卷中许多生僻难解的字,每每遇到,我必得想方设法搞清楚意思才会接着看下去。

  我翻了许久,才翻到上次看到的地方,原是因为我之前忘了许多事,连着书看到哪里也忘了。

  卷文所写:地偏,寒药生食,有载,治未醒之症,在甯。

  甯字之后,有一点极淡的标记,是我所点,我不是不认识这个字,只是看到这,便会想起那个被人称作太子的臭龙鸟,甯瑾。

  于是书卷,再也翻不动了。

  “周娴。”

  我关上了古卷,朝楼底下瞟了一眼,老头满脸白胡子,站在那儿怪引人注目的。

  周娴从一楼门口探出头,扬手朝我示意,手里还拿着一把剪刀。

  “你别剪你那狗啃刘海了。”我手肘在阳台边,嘴里在跟周娴说话,眼睛跟老头对视。

  “今天关门吧,不营业了。”

  “好嘞。”周娴欢喜得很。

  没有员工是不喜欢休假的,哪怕上班时也可以摸鱼剪刘海。

  “那小子日日催,老朽还以为你要死了呢!”

  老头爬楼有点慢,也不是年迈所致,这老头活了几千岁,半人高时就这模样。

  “你死我也死不了。”我本是随口的玩笑话,老头却变了脸色。

  老头白胡子遮面,也不佝偻,穿的普通现代服装,除了那慢悠悠让人嫌的步伐,倒还算个正常的。

  他双手背在身后,像个逛公园的老年人,“梁迟啊,活得云里雾里,不死不老,可还享受?”

  “享受,日日有热茶,年年有药神作伴,快活得很。”

  我坐回去,把古卷收起来放在对面,药神眼尖,难得步子快了起来,过来坐在对面,拿起古卷抱在怀里就不肯撒手。

  “这东西你就这么放着?”他掸了掸古卷上的灰,“这可是西天佛还未定神时遍访世间各地摘录的古卷,这里面,许多都是绝迹了的起死回生之法。”

  药神生气的时候,脸上的白胡子跟着抖动,滑稽得很。

  我很久才拿出来看一次,古卷放久了,沾上灰尘是难免的。

  药神拿着翻了翻,谁知翻了几页,眉头拧得更紧了,“这...这这这...”

  上面许多用铅笔点的小点,虽然不明显,但还是一看就能看到。

  “你弄的?”药神十分生气。

  我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,自然是我弄的,“很多字我不认识,标记一下,总得查查什么意思。”

  这话一说,药神拍了拍桌子,怒气冲冲的转身要走。

  药神生气中,秦牧让他给我看病怕是也不会看了。

  人活得久了,难免多病痛,我是凡人,自然不能幸免,秦牧应该是担心我误吃了白烟珠会出现什么副作用,才会让药神跑这一趟。

  药神生了气,走路的步伐却也没变,慢吞吞的,要有个急性子在这儿,能上去将人狠揍一顿。

  茶冷了,我不喜欢喝冷茶,也拿着水壶往下走。

  几步便追上了药神,我从他身边擦肩而过,没有要送他的意思。

  药神也没叫住我,只是又对着我的背影念叨了一句:“云里雾里活着,还快活,没心肝的,哼。”

  这幸灾乐祸又怨怼的语气,着实听得我不舒服,我开门把茶壶杯子放在前台,顶着周娴看我奇怪的眼神,走到门外,“死老头,跟你弟弟一样,蠢笨执拗。”

  药神刚走到门口,听这话更是愤怒,转身一掌,没打在我身上,把我的门打烂了......

  好大的动静,我没被吓着,周娴手里的剪刀掉在地上,吓得不行。

  看来我得找个时机,跟周娴好好谈谈了。不然时不时这么来一下,周娴定得神经错乱了不成。

  其实解释起来也不难,她来书店的这几个月见到的怪东西也不少,只是很多关键的地方都被秦牧拿了记忆,只要让秦牧把她那些记忆还回去,再慢慢开导解释,能想开的。

  想不开也没事,我倒是也习惯了一个人,清净。

  “怎...啥事儿啊?”周娴把剪刀捡起来,从前台走了出来。

  药神已经走了,大门碎成了渣渣,风吹进来,木屑到处飘。

  我心里在流血,这道门,是我花了大价钱专门让修复文物的大师来做的。

  周娴走出去四周瞧了瞧,书店的对门儿是个老旧电器修理铺,铺子外偶尔会有人聚在一起下下棋打打麻将。

  今日天气好,也有几个人在那里打麻将,听到动静都转过来看。

  修理铺老板的女儿四五岁,刚上幼儿园,平时就爱在街巷蹦跶,看到哪里有热闹就往哪儿去,可今日不知为何,站在打麻将的大人身后,拿一双惊恐的眼神瞧着这里,半步不敢动。

  我与那女孩对视,心想糟糕,可能被孩子看到药神动怒把门打碎的场景了。

  我很少主动叫秦牧来,但这次不一样,孩子的童年是最重要的时期,这一吓,万一给毁了就完了。

  秦牧接到短信的时候正在某市举办的一个演出上,正准备登台,看到消息脸色都变了,转身就走。

  秦牧是个小有名气的钢琴家,脾气向来出了名的不好,这一走,虽然得临时公关,倒也不会有什么影响。

  “出什么事儿了?那狼妖还敢回来?”,秦牧盯着我瞧,像要把我瞧出个洞来。

  好吧,我确实很夸张的给他发短信,说再不来就要出人命了。

  孩子的童年跟命一样重要,我觉得我没说错。

  周娴拿着剪刀的手在颤抖,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刚刚这里明明没有人的,秦牧像是凭空出现的。

  “我...这...狼...狼妖?”周娴被吓得坐到了地上。

  好吧,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时机,我让秦牧把周娴的记忆还给她。

  秦牧有些犹豫,但拗不过我。

  周娴的房间在一楼,我把她扶回房间,“睡吧,一觉醒来或走或留,都依你。”

  我带着秦牧,朝维修铺子里去。

  “老板,这里有螺丝钉卖吗?”秦牧一边问,一边找那女孩在哪儿。

  不用找,老板在打麻将,他会让只有五六岁的女儿出来带我们进店。

  “糊了,给钱给钱,兔妞,出来带姐姐哥哥进去找下螺丝钉。”老板边收钱边喊道。

  许久不见人,秦牧有些不耐烦了,我拉着秦牧,不想让他把情况变得更糟。

  “兔妞?兔妞!”

  老板又叫了几声,兔妞才慢慢吞吞从里面出来。

  兔妞看到我,立马双手握紧,站在门边一动不敢动。

  我推了推秦牧,跟着一起进了修理铺。

  一进修理铺,秦牧挥手间,兔妞作势要晕。

  我回头白了秦牧一眼,这一根弦的老货,半点不知道心疼人,我上前接住兔妞,才没让她摔到地上。

  秦牧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根琴弦,琴弦泛白,他拿着琴弦对准了兔妞,问我:“要掐哪一段。”

  说着琴弦就像是长屏电视一样,上演着刚刚的画面。

  果然,药神一掌打在门上,发了脾气甩甩屁股就走了,根本没注意到躲在墙后看完全程的兔妞。

  我指着琴弦上的这一段,秦牧便动手,真的把这一段琴弦生生用手掐断,这在他手里似乎是很轻松的事。

  我随便拿了几包螺丝钉,让秦牧付钱,自己先回了书店。

  周娴还没醒,看着时间,估计得晚上八九点的样子才能醒。

  我倚在门边,木屑的味道窜进我的鼻孔。刚刚秦牧拿着琴弦说要掐走兔妞那一段记忆的时候,我突然心里莫名觉得有些熟悉。

  以前的秦牧,是没有拿走别人记忆这个能力的,什么时候有的?

  我仔细回想着,好像是五百年前,又好像还要更久一点。

  秦牧埋头玩手机,朝我走来,“秦牧,你这拿走别人记忆的本事,什么时候学会的?”,我问得随意,不成想秦牧却慌了神。

  他眼神闪来闪去,思虑良久,“莲花天神最近总心悸得厉害,听闻你这儿有上好的安神茶。”

  秦牧真的没学到我一点转移话题的本事,僵硬的转场,真的十分僵硬。

  说起来,我跟莲花天神之间的关系,有些复杂。

  她是甯瑾的母亲,天帝的宠妃,也是藤萝的情敌,我未与她见过一次面,却时常耳闻。

  对了,还有这面前爱摆弄琴弦的家伙,他原是莲花天神的一把琴。姻缘造化得了些修仙的法门,刚化成形,便跟了我。

  “安神茶是有,要取,你何不让他亲自来取。”

  我心里存了莫大的勇气,才得以开口说出这句话。

  明明只有五百年没见甯瑾,我却觉得好像隔了几千年一样,我不想他,我只是想亲自问问,他到底还要怄多久的气。

  只是没想到,在我说出这话后,秦牧的表情堪称影帝级别的变化。

  连着他的眉眼,都在说:有事瞒着你,就是有事瞒着你。

  “小秦牧,我以为你陪了我这么些年,该是跟我之间再无嫌隙了。”我确确实实是在威胁他。

  秦牧的眉头都要皱烂了,他把手机放进裤口袋,竟默不作声,跪在了我面前。

  按照年龄的算法,很多人都是跪得我的,连那天帝也是跪得的。但这世间不是按年龄大小算的,是按权利,财力,实力。

  说权利,我除了管得了我这小小书店,什么也管不了,自然比不上天帝,掌管万物;说财力,我也没有面前这个家伙会挣钱,书店的维持与开张也全靠着秦牧,他除了是把琴,还是个社交达人,与那财神十分交好;实力就更不用说了,我手无缚鸡之力,唯一会的,只有写书,和吃饭。

  ......还有睡觉。

  他这一跪,我脑门儿一闪,恍惚看到了一个场景,木雅来过,还苦苦求我,要去陪她的三哥。

  木雅是天后的第五个女儿,天后素来跟莲花天神不对付,但木雅却偏偏极其喜欢甯瑾,以前时常来找我,挽着我的手,叫我三嫂。

  我语气冰冷,大概脸色也不是很好,“秦牧,我的记忆,在你多少根琴弦上?”

  秦牧彻底放弃抵抗,只埋着头,没有一句话。

  我知道,单是秦牧,他没必要拿走我的记忆,拿走我记忆那个人,我望了望天,在上面。

  “他在何处?”我又问。

  秦牧闷闷的声音响起,“你的书里。”

  轰~

  那一刻,烈火灼人也不过如此,我的书里......

  我的书万千本,呵,我的书里......

  我转身,什么都不想管了,冲到了四楼。

  “我都听到了,你真狠心,竟将自己的心上人也往书里写,你囚困这么多元神魂魄,到底想要什么?”

  刚进四楼,狐狸的声音就飘飘然传来。

  一本本的书,我如何找,如何翻,也不可能在万千分之一的几率之下,找到甯瑾那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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