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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那件事情

曾许人间第一流 狼丶瞳 3165 2024-11-13 15:42

  2018年,6月16日。

  周末闲来无事,曾许约了任涧一起。正巧任涧母亲上班,她难得没有门禁。

  二人相约在苏城最大的商贸广场。由于是周末,人还是比较多的,看着奔跑来去无忧无虑的学生孩童,曾许不由得羡慕他们。

  幸福的家庭真的能让少年少女快乐无忧。

  正在发着呆,忽然有人叫他。

  “你来了。”曾许转身看着走过来的任涧。

  “嗯。”任涧简单地回应。

  意识到任涧脸上表情的严肃,曾许试探着问:“怎么了,今天心情不太好吗?”

  “没有啊。”任涧挤出一丝笑容,“我的脸很臭吗?”

  曾许苦笑着摇摇头。其实他能猜测到,任涧在丧失了快乐的时段里,几乎已经快忘记了如何微笑,她强行挤出的笑容也很不自然。

  “其实这几天还好,自从向你排解了心事以后,我心情就没有之前那样压抑了。”任涧说,“我也才知道有一个懂自己的人原来这么重要。”

  曾许稍微有些脸红。

  倒不是因为任涧夸赞自己,也不是因为自己对任涧真的有多重要。而是他为此惭愧,毕竟嘴上说着理解任涧,自己的心里却仍然不完全承认抑郁症的存在。

  为了缓解尴尬,曾许提出:“走吧,买点喝的,找地方坐会儿。”

  任涧点点头。夏季的风吹来,脸上热热的。

  “你喜欢喝什么?”曾许边走边问。

  “柠檬水。”任涧答。

  “你喜欢喝柠檬水?”曾许有点意想不到,这种饮品也太过简单了吧。

  “怎么,很奇怪吗?”任涧撇撇眼睛。

  “哦不,只是太朴素了。”曾许说,“我以为小姑娘都会喜欢奶茶什么的。”

  “大众主流不一定就是最好的。”任涧笑笑,“柠檬水这种简单的饮品就很可口,酸酸的。”

  二人随后去了奶茶店。任涧要了一杯无糖冰柠檬水,曾许则是转了好久,最后开口问:“有没有可乐啊?”

  任涧连忙给他拉到一边,小声说:“你上这里买可乐啊?这可是奶茶店。”

  曾许挠挠脸。待柠檬水好了以后,任涧带他去楼下的便利店买了一瓶可乐,方才回到广场有阴凉的长椅上去。

  “风还不错。”曾许靠在长椅是,一只脚踩在椅子边缘,摘下鸭舌帽,“再过一阵连风都是热的了。”

  任涧喝了一口柠檬水,往手背上吹出一口凉气,说:“那我们就制造风。”

  扭过头,曾许已经把可乐一饮而尽了。捏扁了瓶子,曾许打了个响亮的饱嗝,扬扬下巴:“喝得真慢,我去扔一下垃圾。”

  给予回应后,任涧目送曾许起身离开,目光下移时看到了一个小册子似的东西,就躺在曾许坐过的椅子上。

  任涧拿起它,翻了翻。

  可能是一口气喝太多了,曾许阵阵尿意,便跑去了厕所。又想着好不容易来了厕所,就顺势点了根烟。仔细洗了洗手,抖了抖衣服,曾许回到长椅时,任涧的柠檬水也见底了。

  “久等了。”曾许坐下来。

  任涧点点头,交叉着小腿,好像有话要说。

  正赶上看到曾许努力找话题的样子,任涧侧过身子问:“你喜欢篮球?”

  曾许下意识地点了一下头,然后丢了魂似的浑身一抖,瞪大眼睛看着任涧。

  任涧也歪着头看着他。

  “不喜欢。”曾许否定。

  “不,你喜欢。”任涧说。

  “我不喜欢。”曾许再次咬定。

  “那这是什么?”任涧把小册子摆在曾许面前。

  曾许顿时一股热血冲上脑袋,他一把抢过册子,有点失控地吼:“谁让你拿我东西的!”

  任涧倒也很平静地说:“是你自己掉的。”

  曾许哑口无言,低下头,翻开小册子。这里面贴了一张张明信片,每一张都是一位身着红色公牛球衣的球星——德里克·罗斯。

  罗斯在曾许的小册子里几乎像集锦一般。有不减速的变向,有顶肘的后仰跳投,有那不挂筐的扣篮。曾许抚摸着落灰且掉色的明信片,忽然就恍惚了。

  “虽然我不懂,但我知道,这就是篮球明星。”任涧说,“不喜欢篮球怎么会收集这种东西呢?”

  曾许合起册子:“是的,过去喜欢。”

  “那现在呢?”任涧问。

  “现在……”曾许顿了顿,“讨厌。”

  “发生什么了吗?”敏感的任涧第一时间就觉得一定有什么事改变了曾许对篮球的看法。

  曾许看着任涧,想着她曾经把自己的过去告诉自己,一种亲和感就扑面而来。

  “那件事……”曾许喃喃,“那件事改变了我。”

  任涧没有多说,静静地等待下文。

  “从前,我是一名篮球专业学生。”曾许说,“从初中开始,我就是班里打比赛的主力,这么多年来篮球都是我引以为傲的技能。”

  “以前我学习一般,但走专业特长生可以加很多分,让我上一所不错的体校。上了高中以后我爸妈一直期待我入选校队,在那里发展,同时保持中等的成绩,最后就能考上心仪的学校。在高一的篮球赛之后,我班取得了冠军,我个人数据也十分惊人,一度被校队教练视为我们学校的未来,但是……”

  曾许沉默了一秒,撸起裤腿,露出一块明显骇人的疤痕。

  “但是,在校队选拔的前一周,我爸开车载着我,那一晚他酒驾,撞在了路边的树上,他本人受了轻伤,但坐在副驾驶的我遭受重创,小腿开放性骨折。因此,我错过了入选校队的机会,并在半年之内无法在打篮球。因为高中联赛在选拔后两个月就要开始,学校没时间等我痊愈。我迫不及待想回到赛场,但我提前回去后,小腿的旧伤复发,一度无法上场,校队就放弃了我。”

  任涧凝视着曾许腿上的疤,不解道:“可是为什么要讨厌篮球呢?”

  “因为……”曾许抬起头,“我家里觉得篮球是我唯一的出路,入选不了校队就无法走特长生,没有特长加分,我就考不上好大学。对我失望后,我妈和我爸离了婚,和别人再婚,而我爸则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酒鬼。我一直认为,篮球给了我希望,却也把我推入深渊。如果我不曾接触篮球,或许我妈不会寄予我这么大希望,她也不会离开了。”

  任涧摇了摇头:“这不对,你有没有想过,她并不是因为你打不了篮球才离开你呢?”

  曾许心里一空。

  任涧说得对。他母亲确实不是因为这件事。

  “所以啊,后来我拼命学习,为了证明没有篮球我一样可以出人头地,可是……都是徒劳罢了。”曾许苦笑。

  “但是,就算篮球不是你的出路,也可以作为你的爱好啊。”任涧把最后的柠檬水饮尽,“人如果有点爱好的话,会很快乐吧。”

  “你没有爱好吗?”曾许问。

  “嗯……以前喜欢写诗,也喜欢钢琴。”任涧说,“不过患病之后发现没有什么能让我快乐了。我已经不会写诗了,弹钢琴的话……偶尔……但总有一种莫名的空虚感。”

  曾许看着她,又看了看泛黄的小册子,摇了摇头:“可我已经不能再打球了。”

  “为什么呢?”任涧问。

  曾许没有回答。

  因为他有些事没有对任涧说。

  那件事之后,曾许失去的不仅仅是一个美满的家庭,还失去了他强壮的身体。香烟、药物,无一不在摧毁着他的心肺和神经。现在跑两步路都喘的曾许,想要在一场48分钟的球赛中奔跑,简直是无稽之谈;现在骨瘦如柴的曾许,想要在肌肉碰撞的球场上突破上篮,也只能是天方夜谭。

  而且这两种东西,根本无法戒掉。他这一辈子都毁了,再次站在球场。

  下辈子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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