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2章 荣昌1
唐代宗大历四年(769年),由于战乱频繁,州、县治所先后迁至濑婆山及濑川镇(今河包乡),并设置行州。
大历六年(771年),由于县地战乱不断,无法维持正常治理,州、县均被废置,昌元县归还故属,由资州内江县和泸州泸川县治理。
大历十年(775年),西川节度使崔宁奏请唐朝廷复置昌州,“以镇夷僚”,属剑南道东川。复置初期,昌州仍辖昌元、静南、大足三县。
第二年,从璧山(今璧山)分地置永川县,归昌州管辖。
至此,昌州领辖四县,州治已由昌元迁至静南。景福元年(892年),撤销静南县,县地分别划入昌元、大足、永川三县。
五代时期,昌元县先后成为前蜀、后唐及后蜀的治地。
在后蜀广政十七年,即后周显德元年(954年),昌元县治被乱兵焚毁。
宋太祖乾德年间(963-967年),由于昌州静南县“地荒民少”,其属地分别被省入昌元县、大足县和永川县,昌元县域因此扩大,今大足西部地区在宋代为昌元县辖地。
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年),昌元县隶属梓州路,仍为昌州辖县。
元朝至清朝时期
元朝平蜀初期,昌元县为重庆路昌州辖地。至元二十年(1283年),朝廷撤销昌州,昌元县并入大足,后又随大足撤县并入合州铜梁县。
元至正二十二年(1362年),明玉珍在重庆称帝,建国号为大夏,改元天统,在原昌元县部分地新置昌宁县。这是荣昌地域内第二次建县。
明洪武四年(1371年),朱元璋占领全川后,于洪武六年十二月在原昌元县大部地区改置荣昌县,因县地界于古荣州和昌州之间而得名。
治所在今昌元镇,为重庆府领属的3州17县之一。
洪武七年,省昌宁县并入荣昌县。
洪武九年(1376年),改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为四川承宣布政使司,习惯仍称“行省”,荣昌隶属未变。
明洪武十四年(1381年),为了征派赋役,编制户口簿,曾下诏改里为“图”,但荣昌仍实行乡里制。初期编户才2里,以后陆续增置为12里。
清康熙元年(1662年),并大足县入荣昌县,县域扩大近一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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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元年(1912年)三月,重庆蜀政府与四川成都大汉军政府合并,裁废道制,荣昌县隶属四川军政府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,恢复道制,以道统县,荣昌隶属川东道。
民国7年(1918年)以后,军阀各据“防区”为政,省、县虽仍设置,但政受制于军、政出于军。
当时荣昌县为靖国军第二师刘湘的防区。
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裁东川道,荣昌县直属SC省。
民国24年(1935年),国民政府中央势力进入四川,推行行政督察区制,全川划分为18个督察区。
荣昌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(领县十,专员公署设永川),为一等县(民国27年以后改定为二等县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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